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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乐遗址博物馆招募志愿者
发布时间:
2015-04-02
新乐遗址博物馆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龙山路1号,是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聚落遗址,其中下层文化,以打制石器、磨制石器、细石器、煤精制品、压印“之”字纹深腹罐为主要代表,距今约7,200年。1984年建馆。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现面向社会招募博物馆志愿者。
一、志愿者基本条件
(一) 热心博物馆公益事业,具有良好文化素养,愿意无偿服务于社会,年龄在18周岁以上,身心健康者;
(二)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学校和社会热心人士,愿意并有能力为博物馆提供服务的,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。
二、志愿者类别
(一) 个人志愿者;
(二) 团体志愿者(20名个人志愿者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可报名为团体志愿者)。
三、志愿者招募程序
(一) 自愿申报;
(二) 符合条件者填写《博物馆志愿者申请表》;
(三) 面试;
(四) 面试合格者接受培训;
(五) 通过相应考核后上岗。
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
一、志愿者的权利
(一) 免费参观所服务博物馆的陈列和展览;
(二) 使用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;
(三) 志愿者有权对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;
二、志愿者义务
(一) 履行服务承诺,每月服务时间原则时间上不少于5小时;
(二) 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节;
(三) 自觉遵守博物馆志愿者的服务规范。
志愿者管理
第一条 博物馆向志愿者发放《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》,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。
第二条 志愿者每次上岗须佩戴志愿者工作牌;志愿者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,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期;如遇特殊情况,要中断志愿服务的,需经本人申请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三条 博物馆常年接受报名,但招募时间集中为每年4月和8月。
第四条 对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体,被服务的博物馆可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进行表彰
第五条 连续为博物馆服务五年以上,且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可获得所服务博物馆“名誉官员”称号。
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博物馆有权撤销其志愿者资格,被撤销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该博物馆的志愿者:
(一) 有违法行为,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;
(二) 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,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;
(三) 违反《博物馆志愿者章程》者。
第七条 本章程由沈阳新乐遗址博物馆负责解释
博物馆志愿者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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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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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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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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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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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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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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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年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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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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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长及爱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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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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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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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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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服从志愿者服务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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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者服务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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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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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评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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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者请填写志愿者申请表格至275845386@QQ.com (由于网站维护原因申请表请自行绘制填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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